PV1303汽车车厢内的零部件的曝光检验
2016-09-25 09:08:09 来源:上海鼎徵仪器仪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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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范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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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2
2.1 恒定光 2
2.2 干照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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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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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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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2
5.1 原理 2
5.2 检验设备 2
5.3 光照条件 3
5.4 试样准备 4
5.5 进行光源检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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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 7
6.1 鉴定的基本原则 7
6.2 用眼观察鉴定 7
6.3 用测定颜色法鉴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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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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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其他文件 8
A.1 技术供货条件的要求的提示说明 9
修改
对1993年12月出版的检验标准PV1303已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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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设备的选择这项内容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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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标准的内容重新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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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如何登陆技术供货条件及图纸的提示说明。
旧版本
1987-05;1989-11;19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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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范围
该标准说明了如何检验平面纺织物、塑料件、弹性塑料零件、涂料、皮具、木制装饰件以及用纺织品或塑料膜做外包装的零部件,检验其不退色性、耐光照性、耐热性以及如何鉴定受光照的试样是否合格,并将它们作为样板来对系列产品进行监控。
检验是指通过检验设备内的滤波氙弧光对试样/检验物体进行照射。
接受照射的试样可以计算出残余抗断强度、残余撕裂伸长度以及残余磨损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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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K-QS-31 Porzelt先生, Schwarzer博士 |
标准室(EZTN,1733)
Wiesner |
该文件为保密性文件。我们保留一切更改权利。未经大众公司康采恩集团标准部门的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复印。
采购者只能通过相关的采购部门才能得到该标准。
© 大众汽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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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2.1 恒定光
所谓恒定光即在检验过程中试样以及耐光度标尺一直面对光源,也就是说,在检验过程中光源不会有明-暗的变化(光源转换)。
2.2 干照射
即进行此项检验时不向被测物体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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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检验标准PV1303规定为热光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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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由于零部件的安装位置不同,所要求的周期数在技术供货条件中已做出规定(请参见附件A-1)。
检验方法的要求与偏差要按照标准VW、技术供货条件TL或图纸以及产品放行规定来执行。
为了判断材质的耐光照性,有时需要在中间检验期间或照射检验之后加上其它的检测程序(例如进行电刷处理检测、克罗科计检测、马氏摩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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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5.1 原理
即根据设备的条件对试样进行“恒定”和“干燥光”照射。同时还需要考虑汽车车厢内的零部件的耐高温情况。(用热光源照射)
详细的检验条件在每项照射时间周期的说明中予以描述(根据DIN75202标准,1991版)。
5.2 检验设备
必须使用光照检测设备,该光照检测设备必须符合DIN 75202标准的要求(例如,赫罗斯(Heraeus)公司的氙检测仪1200、1200CPS、Alpha氙检测仪、AlphaHE氙检测以及Beta氙检测仪,或者是阿特拉斯(Atlas)公司的Weather-Ometer CI35A,Fade-Ometer CI 3000、4000 型检测仪)。
为了确保供货商与验收者的检验结果可以相对照,在特殊情况下所选择使用的仪器类型必须与大众公司康采恩集团负责检验的部门进行协商。
建议将检验设备放置在可以调节温度的室内,否则的话可能需要使用空调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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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光照条件
下面所说明的滤光系统,其紫外线范围内的滤光边缘为320nm。
5.3.1 用氙检测仪1200发出恒定光进行照射
非标温度 (100 ±3)°C
试样存放室温度 (65±3)°C
相对空气湿度 (20 ±10)%
滤光系统: 带IR-反射层的内部滤波器(石英玻璃滤波器),3个窗玻璃形附加滤波器。
氙照射器的运行时间*多为1500小时,也就是说,在将3个照射器中*旧的照射器更换之后,另外两个照射器的运行时间为500小时和1000小时。
其它的说明请参见标准DIN75202及其附件B。
5.3.2 用氙检测仪1200CPS发出恒定光进行照射
非标温度 (100 ±3)°C
试样存放室温度 (65±3)°C
相对空气湿度 (20 ±10)%
光照强度(在300-400nm时测得) 60W/m2
过滤与照射步骤与用氙检测仪1200的步骤一致(请参见第5.3.1章节)
当照射器不能再调节时,将其更换(大约1500小时之后)。
5.3.3 用氙检测仪Alpha、AlphaHE发出恒定光进行照射
非标温度 (100 ±3)°C
试样存放室温度 (65±3)°C
相对空气湿度 (20 ±10)%
光照强度(在300-400nm时测得) 60W/m2
滤波系统Alpha 氙铬320
滤波系统AlphaHE 10块窗玻璃
运行方式步骤与用氙检测仪1200的步骤一致(请参见第5.3.1章节)
当照射器不能再调节时,将其更换(大约1500小时之后)。
5.3.4 用氙检测仪Beta发出恒定光进行照射
(照射强度可以调节)
非标温度 (100 ±3)°C
试样存放室温度 (65±3)°C
相对空气湿度 (20 ±10)%
光照强度(在300-400nm时测得) 60W/m2
滤波系统Alpha 氙铬320
运行方式步骤与用氙检测仪1200的步骤一致(请参见第5.3.1章节)
当照射器不能再调节时,将其更换(大约1500小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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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用氙检测仪Weather-Ometer CI35A发出恒定光进行照射
(照射强度可以调节)
非标温度 (100 ±3)°C
试样存放室温度 (65±3)°C
相对空气湿度 (20 ±10)%
光照强度(在420nm时测得) 1.2W/m2
滤波系统Alpha Borosilikat/Sodalime
当照射器不能再调节时,将其更换(大约2000-4000小时之后)。
滤波器更换: 外滤波器在2000小时之后更换,内滤波器在400小时之后更换。
其它说明请参见标准DIN75202的附件A。
5.3.6 用氙检测仪Fade-Ometer CI 3000、4000 以及CI5000发出恒定光进行照射
(照射强度可以调节)
非标温度 (100 ±3)°C
试样存放室温度 (65±3)°C
相对空气湿度 (20 ±10)%
光照强度(在420nm时测得) 1.2W/m2
滤波系统Alpha Borosilikat/Sodalime
当照射器不能再调节时,将其更换(大约2000-4000小时之后)。
滤波器更换: 外滤波器在2000小时之后更换,内滤波器在400小时之后更换。
其它说明请参见标准DIN75202的附件A。
5.4 试样准备
5.4.1 试样条的尺寸
试样条的尺寸首先应按照试样架上*大的固定检验平面的尺寸来确定。
- 氙检测仪1200 与1200CPS 170 x 60mm
- 氙检测仪Alpha与AlphaHE 130 x 40mm
- 氙检测仪Beta 300 x 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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氙检测仪Weather-Ometer CI35A 130 x 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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氙检测仪 Fade-Ometer CI 3000 145 x 4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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氙检测仪 Fade-Ometer CI 4000 140 x 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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氙检测仪 Fade-Ometer CI5000 140 x 70mm
检测不退色性时,*小的试样的尺寸要根据判定方法来确定。
比试样架的固定面小得多的试样需要将试样固定在白色的厚纸板上。
检测纱线时,将线密密地缠绕在白色的厚纸板上,在纵向上缠绕(至少缠绕5厘米宽),把背面确定为不受照射的一面。
5.4.2 试样厚度
试样应与产品安装时的厚度相一致, 当有外包装时,尽可能使试样本身的厚度都能被光照射到。
由于试样架设计结构的原因,用于所有设备的试样的厚度*大为1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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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试样存放
只要纺织品试样没有外包装,则需要用白色的聚酯(PET)塑料布(原材料厚度为60kg/m2)将其包起来存放。
5.4.4 试样架
所有试样架都必须用平整的不锈钢板制作,厚度为0.7 至0.1毫米。
1200/1200CPS型氙检测仪、Alpha/AlphaHE型氙检测仪以及Weather-Ometer 型检测仪既可以使用标准的试样架,也可以使用特殊试样架以便降低试样位置)。
特殊试样架:
- Alpha/AlphaHE型氙检测仪使用 订货号: 56077987
- Weather-Ometer 型检测仪使用 订货号:19-1640-00
1200/1200CPS型氙检测仪以及Beta型氙检测仪可以根据标准试样架的结构,给所有的试样都使用标准试样架。
5.4.4.1 标准试样架的使用
在检验中,所有没有包装的纺织品以及塑料膜都使用这种标准试样架。
按照第5.4.1章节中所规定的尺寸的试样,由于其本身硬度很小, 因此每个试样的窄面上都无压力,可能需要根据第5.4.3章节所规定的要求,将其固定在白色的厚纸板上存放,然后再将这些固定好的试样摆放在试样架上。
5.4.4.2 特殊试样架的使用
所有用大于5毫米厚的材料做成的试样,在检验时,由于结构特性的原因,不能将其固定在标准试样架上,那么则使用此种特殊试样架。
如果试样太小、或者试样其本身强度太小,那么要将这些试样固定在白色的厚纸板上,(存放太小的纺织品试样与第5.4.3章节的程序一样)。
5.4.5 光照射后的纺织品原料的带状拉伸试验。
做带状拉伸试验用的试样是针织品时,必须按照网眼方向裁剪,试样是布时必选按照布纹方向裁剪。
在照射后,必须将那些由于试样架的遮挡而未被照射到的边缘在做拉伸检验之前从试样上剪下。
带状拉伸试验按照EN29073.3标准进行,试样长(测量长度)度为100毫米,进给速度为100毫米/秒时,在进行试验之前要将试样做正常化处理,即至少要将试样在DIN50014.23/50-2标准规定的气候条件下放置24小时。
计算出的抗断强度再换算成50毫米宽的试样的抗断强度。
5.4.6 塑料件在照射后的拉伸试验(例如:塑料膜)
做这项试验时,要将两种材质的试样进行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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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已被照射的塑料膜上截取试样,试样与材料及零件特性相符,以它作为标样。照射的材料必须足够截取5个大小一样的试样。
以100毫米/分钟的进给速度进行拉伸试验。
5.5 进行光源检验
5.5.1 检验的基本方法
为了保持设备的状态正常,必须经常用眼睛对设备进行观察。当未加以规定的设备接受的光照度超出了15%时,必须对滤波器系统进行清洁。第5.3章节内所提到的所有设备的滤波系统每周必须至少清洁一次。每周必须至少对所有设备的照射强度检测30分钟,如可以用阿特拉斯公司(Atlas)的紫外线测量仪Radialux 或者Xenocal进行检测。
5.5.2 照射周期
照射周期的终点根据DIN75202标准规定的参数来确定。每次将所有试样同时照射,照射光的耐光度为着色类型6(蓝色测量卡),照射时蓝色测量卡与试样一样都用一块铁板遮盖。当被照射的表面与未被照射表面的对比度达到着色类型6时,即总颜色差距dE为4.3时,则达到了照射周期的终点。必须精确地确定照射周期的终点时间,而且必须遵守这个数据。
总颜色差距应该首先按照第6.3章节所描述的方法进行颜色测定,即用分光测光仪测定。当CIELAB值为4.3±0.3(D65/10°的dE*值)时,则达到了照射周期的终点.
一般情况下, 当设备条件已经规定时, 在所规定使用的照射设备中按照下列照射剂量照射即达到一次照射周期终点(请参见表1)。
表 1
设备 |
照射计量 |
滤光系统 |
Xenotest 1200 CPS型氙测试仪 |
10 MJ/m2 |
三块窗玻璃 |
Xenotest Alpha型氙测试仪 |
10 MJ/m2 |
氙铬320 |
Xenotest AlphaHE型氙测试仪 |
10 MJ/m2 |
10块窗玻璃 |
Xenotest Beta氙测试仪 |
10 MJ/m2 |
氙铬320 |
Weather-Ometer CI35A测试仪 |
280 kJ/m2 |
Borosilikat/纳玻璃 |
Fade-Ometer CI3000测试仪 |
280 kJ/m2 |
Borosilikat/纳玻璃 |
Fade-Ometer CI4000测试仪 |
280 kJ/m2 |
Borosilikat/纳玻璃 |
Fade-Ometer CI5000测试仪 |
280 kJ/m2 |
Borosilikat/纳玻璃 |
本说明给出的是参考值,每次使用时都必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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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照射
进行多次照射时必须注意,照射结束时的终点值不能超过下列规定值,例如:
3 个周期 12.9±0.4
5 个周期 21.5±0.8
10 个周期 43.0 ±0.8
因此,当进行多次照射时, 每一次照射周期都不能超过其下限和上线的值。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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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dE=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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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dE=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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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必须为dE>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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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检测卡的来源
蓝色检测卡由下面公司制造:
(Beut)博特出版有限公司
地址:Burggrafenstrasse 6
邮编:10787,柏林
电话:030/2601-260
传真:030/2601-1260
6. 鉴定
6.1 鉴定基础
进行鉴定时要将接受照射的试样与未接受照射的试样做比较,观察颜色变化(例如颜色是否变浅),将观察到的变化作为颜色鉴定参考, 鉴定要求必须符合技术供货条件以及图纸或者放行规定。
6.2 用眼观察鉴定
接受照射的试样借助于灰度测试卡鉴定颜色变化(按照标准EN20105-A02),在DIN5033-3标准规定的合适的灯光下,由视力正常的且经过多次训练的人员进行鉴定,至少由两名鉴定人员来鉴定。按照EN20105-A02标准的规定,通常将检验结果用灰度比例级别“GM”来表示。
6.3 用测定颜色法鉴定
为了避免每次之间所鉴定的值的偏差太大,且避免重复做鉴定,如果可能的话,在进行视觉效果鉴定的同时应根据VW501 90标准的要求进行颜色数值测定。
7. 检验报告
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在相应的技术供货条件的检验报告中应该包括如下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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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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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度比例等级/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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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改变情况/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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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照射周期中蓝色检测卡的颜色变化情况
出现颜色变化的试样只标明颜色变化方向。
一起被照射的着色类型6的蓝色检测卡的退色情况必须按照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着色类型蓝色检测卡/照射周期/照射周期的时间/按照灰度比例GM(EN20105-A02标准)
对比出的颜色变化,根据CIELAB ΔE*/的值所反映的颜色变化。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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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enotest1200 CPS氙检测仪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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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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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射计量=10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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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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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1.8
8 适用的其它文件
VW50190 汽车内部结构需要的零部件;颜色鉴定
DIN5033-3 色度测量;色度值
DIN50014 空调以及技术应用;普通空调
DIN575202 用氙弧光确定载重汽车内部装置的材料的耐光照性
DIN EN 20105-A02 纺织品;不退色检验,第A02部分:确定颜色是否改变的灰度比例
DIN EN 29073-3 纺织品;布料的检测方法;第3部分: *大拉力以及*大拉力延伸率的确定